一、合同编号:HT-岐山县-2022-00142
二、合同名称:岐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灶房及办公室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ZCBN-岐山县-2022-00547
四、项目名称:灶房及办公室改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岐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岐山县朝阳路18号
联系方式:13109175315
供应商(乙方):宝鸡隆华晟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东路社区岐蔡路电机厂
联系方式:135711816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门、窗、木地板、暖气等 | 1(项) | ¥109,084.97 | ¥109,084.97 | 技术规格满足现行《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行业标准,服务周期25天,质量验收合格。 |
合同金额: 109,084.97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玖仟零捌拾肆元玖角柒分
履约期限: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1月0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0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岐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