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12月至2025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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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安保服务 | 采购内容:省院机关办公一区、二区、三区安保服务;主要功能或目标:一、安保服务要求 (一)安保岗位、人员设置及工作时间: 1.一区门岗1个,(设2人,含固定哨1个,机动哨1个);传达室2个(设3人,一区2人、二区1人),监控室2个(设2人,一区1人,三区1人),12309检察服务中心1个(设2人),流动岗(设2人);夜岗(设4人),备勤6人(执勤轮换、处置突发情况,协助检察业务工作),总共需21人。 2.工作时间:门岗上午7点至晚上18:00点,计划每两个小时换岗;夜班晚18:00点至早7点。传达室、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与本院机关上下班时间一致。监控室工作时间为24小时监控,流动岗最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 安保人员岗位要求 1.相貌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身高170厘米以上,女身高160厘米以上,身体素质能够应对一般突发事件; 2.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易发突发性疾病; 4.无不良嗜好及性格缺陷,有计算机操作基础者优先; 5.熟悉安全制度和安保器材操作,有处理突发事故的经验和保安工作经验,退役军人优先; 6.对待本职工作认真、细心并有责任心; 7.熟练掌握岗位工作流程及操作技能; 8.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并掌握一定安全防范技能; 9.具备基本的沟通、协调能力。;需满足的要求:人员基本职责及岗位职责 1.人员基本职责: 维护本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保障机关安全,协助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安全管理部门对机关工作场所出现的非正常上访人员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正确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并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好岗位职责。 2.具体岗位职责: 2.1门岗工作职责: 负责外来人员的检查,严格按规定登记,对不符合要求进入的人员进行礼貌劝阻,对可疑情况提高警惕,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1)负责外来车辆的指挥疏导工作; (2)负责对所辖场所的所有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污染物品的车辆进入管理区域; (3)做好机关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负责对进入机关人员测温、扫码、查验行程,对车辆进行防疫消杀。 (4)及时填写门岗、巡逻岗值班记录,按“交接班管理规程”严格交接班; (5)其他相关门禁工作。 2.2传达室工作职责: (1)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核对,联系相关被访人员; (2)收发报纸信件; (3)负责对准许出入机关的人员人像、证件信息录入工作。 2.3监控室职责: (1)负责监控中心电视屏幕的监视工作,全面观察和掌握各个区域的安全动态,发现问题后立即与有关岗哨取得联系,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负责相关视频调阅工作。 2.4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1)负责对来访群众进行登记、安检; (2)负责维护检察服务中心现场秩序,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保障接访人员人身安全和检察服务中心财产安全。 2.5流动岗职责: (1)负责按规定巡逻路线和规定时间巡查所辖区域,巡查治安消防情况,并作好记录; (2)爱护值班区域的各类设施设备,保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值班区域卫生; (3)负责对各类公建设施进行监护,发现有损坏应及时上报; (4)维护本院的车辆停放和交通秩序,疏导车场的流量,保证交通畅顺,协调和指挥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5)负责巡逻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6)做好机关院内全面的安全防范及相关保密工作; (7)完成法警总队安排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 120.00 | 2025年0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