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DLZCZB2025-12
二、合同名称:录音录像设备购置项目
三、项目编号:DLZCZB2025-12
四、项目名称:录音录像设备购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大荔县洛滨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13891310799
供应商(乙方):西安明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断68号
联系方式:182092236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大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全县17个镇(街道)更换谈话室录音录像设备 | 1(680000) | ¥642,430.00 | ¥642,430.00 | 录音录像设备 |
合同金额: 642,43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肆万贰仟肆佰叁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4日
履约地点:大荔县十七个镇街道办谈话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关于大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全县17个镇街道更换谈话室录音录像设备改造项目实施合同.pdf
大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