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ZB2025-AK-018
二、合同名称:平利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用房改造修缮项目
三、项目编号:HTZB2025-AK-018
四、项目名称:平利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用房改造修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平利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395号
联系方式:09158421443
供应商(乙方):陕西凯鸿晟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园乡三元宫村新兴天著11号楼304室
联系方式:135714448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平利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用房改造修缮项目 | 1(项) | 1059000.00 | 1059000.00 |
合同金额: 105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伍万玖仟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平利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用房改造修缮项目 | 1(项) | 1059000.00 | 1059000.00 |
合计金额: 105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伍万玖仟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5年12月20日
九、验收组成员:崔世林、李胜、胡代胜、胡可儿、张逢伟
十、验收意见:同意验收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中共平利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2026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