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第三方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6-15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ZC2021051802
2、项目名称: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第三方服务外包项目
3、预算金额:6,3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5,620,280.00元
5、采购需求: 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第三方服务外包项目,1批, 采购预算: 6,300,000.00元, 项目概况: 采购最高限价:562.02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服务期限: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为西安市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一窗受理”第三方服务外包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25 00:00:00 至 2022-06-24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单位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2.供应商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供应商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投标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5-28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发售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获取,谢绝邮寄)。 <<1)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本次招标文件可线上发售,供应商在文件发售期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dpazbdl@163.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人:王工 李工13087563266)。2)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变更,具体另行通知。>>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6-15 14:00:00
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7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行政中心二楼
联系人:西安市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经办
电话:029-8528000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李工
电 话:13087563266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