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放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服务商入驻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公告
2026年第1号
为满足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服务商需求,提升政府采购效率,现开放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服务商入驻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驻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可入驻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
二、入驻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经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登记备案,获得开展保函业务的相关经营许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监管要求。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风险管理体系和偿付能力,能够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电子保函产品和服务,能实现投标人全流程网上申请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四)已获得总行(总公司)或省行(省公司)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响应)、履约电子保函业务授权。
(五)具备与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对接的技术能力,按照统一接口规范标准进行相关业务数据对接,系统应安全、稳定,确保数据实时传输。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入驻原则和方式
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对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服务商实行“开放入驻、动态管理,全省通用”的原则,通过资格备案+公示方式入驻。
四、入驻时间
每年9月1日—9月30日。
五、入驻程序
(一)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服务商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服务商入驻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1)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陕西省财政厅提交申请资料,进行资格备案,逾期递交无效。
(二)备案的服务商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服务商签署《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服务机构承诺函》(见附件2)。
(三)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重要通知栏目《开放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服务商入驻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公告》下载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接口标准,自身完成电子保函系统建设,与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接口对接。完成对接后,在规定时间内上线保函产品,依法依规开展电子保函业务,并做好系统运维工作。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
政府采购管理处:陈国栋 联系电话:029-68939315
技 术:孙 盟 联系电话:029-68936411
附件:1.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系统接入申请材料清单
2.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服务机构承诺函
陕西省财政厅
2026年8月24日
资料递交方式
将报名纸质资料装订成册后(一份)以现场或者邮政EMS方式递交至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同时将电子资料(PDF版)发送至邮箱sx_zfcggl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