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单位:
在国库支付系统与政府采购系统未实现对接前,你单位有需要从国库支付系统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请提供以下资料:
一、2019年采购,本年度支付的项目:
1.政府采购系统的执行书编号(政采-2019-*****),国库支付系统中称作“采购审批单号”;
2.采购项目名称;
3.采购预算金额;
4.政府采购系统的合同备案编号(HT-2019-*****);
5.合同金额;
6.采购单位在国库支付系统的预算代码(如:816001)。
以上相关资料制作成表格(见附表),加盖单位公章(财务或办公室公章)后,以PDF 格式发送至33062537@qq.com 、104911525@qq.com即可。
联系电话:029-68936154,029-68936410。
二、2018年已完成采购或服务期限1年以上需用2019年部门采购预算支付的项目:
1.各单位各部门就此采购项目及支付的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2.采购项目实施年度的采购计划备案(审批表);
3.招标(谈判)公告和中标(成交)公告(网页版);
4.合同;
5.单位预算代码(如:816001)。
以上相关资料以PDF 格式发送至33062537@qq.com 、104911525@qq.com即可。
联系电话:029-68936154,029-68936410。
三、注意事项:
各单位付款时,请严格按照“执行书编码”“合同备案编号”“项目名称”等一一对应的关系进行,付款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
附表:
单位预算代码: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执行书编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合同备案编号 |
合同金额 |
1 |
政采-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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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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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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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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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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