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省级8号
二、项目名称:陕西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外事交流中心2022年度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技术服务采购(二次)、陕西开放大学郭杜校区教工食堂装修采购、陕西省中医医院体质辨识系统等4种设备采购、安康学院图书馆2022年数字资源续订项目、陕西省档案馆黄河文化主题微纪录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中,发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评审现场管理不规范、逾期退还保证金、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逾期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响应,未按照规定执行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及第四款、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九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九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条;《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第三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陕西省财政厅
2024 年 0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