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原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保证金的公告
根据榆林市编委会《关于整合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通知》(榆编发〔2016〕9号)文件精神,原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整建制划转至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故原榆林市市级政府级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户已于2019年10月1日暂停使用。在原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缴纳过投标保证金尚未办理退还手续的供应商(详见附件),请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原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特别说明:退还投标保证金过程中出现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变更(撤销)、票据丢失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名称变更,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情况说明(法人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转账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撤销)银行账户,须提供原开户银行变更(撤销)结算账户确认单(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情况说明(法人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转账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丢失原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的,需提供以下资料:开具与原收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相同的收款收据(加盖单位财务章、经办人签字)、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情况说明(法人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转账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办理地点: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与泰安路十字(榆林市民大厦)11楼1117室
5.办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6.联系电话:0912-3515054
附件: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未退投标保证金明细表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