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威胜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ZB2021-08-093-1
二、项目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航空电气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1:西安威胜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航空四路27号
被投诉人1: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被投诉人2:陕西国创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座24楼
相关供应商1:成都航利航空工程职业教育有限公司(以下称成都航利公司) 地址: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白鹤社区四组
四、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3日,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航空电气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成都航利公司与成都聚合动能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智佑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围标行为;2.招标文件按照成都航利公司已有产品定制,成都航利公司、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存在串通行为。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进行调查,于2021年11月18日向此项目原评标委员会调查取证,现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1,经查,该项目共进行2 次招标,第1次采购活动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失败。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此次采购活动与第1次采购活动没有关联。本次采购活动原评标委员会复核认为,未发现成都航利公司、成都聚合动能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智优数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经向投诉人核实,其投诉书中“成都智佑科技有限公司”应更正为“成都智优数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2,经查,投诉人未在法定时效内就此事项提出质疑,属于投诉前未依法质疑的情形,不符合投诉的法定受理条件,此投诉为无效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陕西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