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宝鸡市分站供应商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采购成本,缩短采购时间,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度,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的要求,现对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宝鸡市分站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集人:宝鸡市财政局
二、征集范围
1、本次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货物类供应商为“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模式。
2、本次征集品目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执行)。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在宝鸡市(含县区)有固定经营服务场所。
四、征集文件获取地址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重要通知”栏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五、申请资料递交
1、纸质材料递交。申请入驻供应商将编制好的《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宝鸡市分站入驻供应商申请材料》胶装成册并加盖鲜章;纸质申请材料须进行密封,密封袋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及“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宝鸡市分站入驻供应商申请材料”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送至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二科(宝鸡市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623室),过时概不受理。
2、电子材料递交。申请入驻供应商将编制好的纸质申请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文件格式后,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43079518@qq.com(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过时概不受理)。
3、申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7点前。
4、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须在截止时间前全部递交,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内容不一致,以纸质材料为准。
六、公开征集流程
1.各供应商自行下载获取征集文件。
2.根据征集文件要求编制并递交入驻申请响应文件(如申请涉及多个品目,则应按照品目分别申请)。
3.受宝鸡市财政局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专家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将以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要求补充的资料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视为自动放弃。
4. 供应商入驻申请原则上在提交申请资料(含补充资料)截止日后5 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经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办理电子卖场入驻。对结果的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质疑和投诉的管理规定执行。
5.成功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负责商品上架工作,按照申请入驻范围、品目内容等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上架商品应当符合国家各类强制性规定和产业发展、环境保护、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最新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政策规定。
七、电子卖场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维护商品信息,全面客观展示商品,同时对上架商品的来源渠道、价格质量及售后服务等负责,上架商品价格应当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八、其它事项说明
1、本次征集的品目原有已入驻供应商,其品目、商品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同步予以失效,相关供应商可重新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2、未涉及的品目暂时按原入驻结果执行。
九、联系方式
宝鸡市财政局:0917-3262072
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0917-3262179
附件:1、《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2、《征集品目目录》
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日
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