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榆阳区2024-2025年度党政机关会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榆阳区2024-2025年度党政机关会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3〕24号)及《关于榆林市2024-2025年度党政机关会议点饭店的通知》(榆政财行〔2024〕177号)精神,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已征集会议服务入围供应商,供榆阳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选择使用,榆阳区不再组织会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工作。
为顺利做好框架协议采购政策与原定点采购政策衔接,指导各采购单位按政策规定做好一般会议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确保各采购单位一般会议服务平稳过渡,现将本轮一般会议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限额标准
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以下)的一般会议服务项目,由各采购单位执行本框架协议采购政策。
采购预算金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以上包含30万)的一般会议服务项目,应由采购单位另行组织政府采购。
二、服务范围及有效期限
一般会议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为:使用财政性资金,在本政策实施范围内召开或承办的各类会议所需要的住宿、会议室、餐厅及相关设施等服务。本次会议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的有效期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将根据政策执行情况另行通知。
三、选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采购单位可在协议有效期限内,根据框架协议内容,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采取直接选定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程序
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最高限价等有关情况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一般会议服务”各入围供应商及其项目报价(附件),框架协议采购系统采购人使用手册可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办事指南下载。
联系人:榆阳区财政局采管股
联系电话:0912-3518955
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技术支持:029-96702转6
附件:《关于榆林市2024-2025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的通知》
榆阳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