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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诉人须遵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相关要求,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2.参与政府采购电子化投诉供应商必须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投诉专区注册,注册须提交真实有效证件信息。 3.供应商提起电子化投诉后,对同一项目不得在线下重复递交投诉材料。 4.具体内容请查看“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子化投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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